机关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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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作风建设

​长春工程学院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

2024年06月24日 08:53  作者: 点击:[]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师生,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行政事务和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的原则、程序、规则、纪律及言行标准。

第三条  基本要求

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道德修养,学习理论知识,提高业务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优质高效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  工作处置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各部门要将本部门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等需要向学校师生公开的信息,通过网络等载体进行公开,保证信息畅通。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答、认真处理服务对象所提出的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涉及工作职责以外的事情,要告知服务对象应联系的部门或具体负责人员。

(三)执行一次性告知。对于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涉及的政策、规定、程序等及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要实行一次性明确告知。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倡线上业务办理,让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主辅岗”制度,当主要办理人员不在岗时,其负责的相关业务工作应安排其他工作人员能够协助办理。按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耐心解释说明;按程序不能马上办理或缺少相关材料的事项,要明确告知办理时限和需补充的材料。

第五条  服务规范

(一)仪表着装:工作时间穿着要整洁、大方、得体。

(二)办公用语:要做到用语规范,文明礼貌,音量适中,语气和悦。

(三)接待工作:尊重来访人员,接待要主动热情、大方周到,态度和蔼。

(四)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重要电话做好记录,严禁公话私用。

第六条 工作纪律

(一)按时上下班,有事(病)需提前与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

(二)遵守就餐规定,禁止在非开餐时间出入食堂。

(三)做好个人工作区域内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工作时间内不能无故离岗、串岗,不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不用办公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办公环境安静有序。

(五)树立节约意识,对于关闭无人区域电灯及其它用电设施。

(六)离开办公室时关闭电灯、电脑等用电设施,关窗、锁门。

(七)因公事或特殊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向领导或办公室其他同事告知去向和返回时间。

(八)不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封闭办公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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