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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党校工作职责
2010-10-28 16:46  

党校是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一个重要教学业务部门,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党员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其职责是:

1.参与制定学校干部教育与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负责干部培训班的组织与实施。

2.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全校党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尤其是抓好新党员的再教育工作。

3.根据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需要,抓好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

4.负责对各学院业余党校的业务指导,协助各学院抓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党外干部、专业技术干部等不同类型干部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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