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制:
本次比赛采用单循环制,比赛结果以积分计算胜负。单场比赛根据胜负关系计算积分,胜者计3分,负者计1分,弃权0分。当循环赛积分相同情况的判决,以全部比赛的净胜分为标准多者在前,如净胜球分相同,以队与队间的胜负关系,胜者在前。本次比赛设一、二等奖。
二、比赛时间:
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5月11日,具体时间及对阵安排见附表。(如遇雨等特殊情况顺延,以通知为准)
三、 比赛详细规则如下:
1.每队至多6名队员和1名领队,上场3名队员参加比赛。
2.时间:比赛上下半场各15分钟(毛时间,暂停时间不计入),中场休息5分钟。
3.暂停:上下半场两队各2次暂停,时间均为1分钟。只允许领队叫暂停。
4.发球:双方协定发球权,然后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上半时获发球权的队,下半时不再获发球权,由对方队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5.攻防转换:
(1)每次投篮命中后,都由对方发球。
(2)所有犯规、违例及界外球均在发球区发球,发球队员必须将球传给队友,不能直接投篮或运球,否则处以违例;其中若不交换发球权,发球前,必须由裁判员递交球。
(3)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外(持球队员单脚踩三分线),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
(4)争球时,在罚球圈跳球,任何一方得球都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跳球过程直接意外投中无效,重新跳球。
(5)每次进攻时间为20秒。
6.犯规:
(1)比赛中,每个队员允许5次犯规,第6次犯规罚出场。
(2)每个队累记犯规达5次后,该队的第6次以后的侵人犯规由对方执行2次罚球。
7.只能在死球的情况下进行队员替换。
8.比赛中,队长是场上唯一发言人。
9.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决定。
四、其它说明:
1.发球区:中圈不在场地中的半圆叫做发球区,发球区的地面(包括线)算界外。
2.加时:每个加时赛的时间均为5分钟,且倒数一分钟停表计时。
3.各队按照比赛具体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弃权。
4.赛前由各队队长到裁判处登记签到。
五、工作人员职责:
1.设1-2名裁判员和1名记录员。
2.裁判员是比赛中唯一的宣判和终决的人员,负责在记录表上签字,兼管计20秒违例。
附:机关工会篮球赛赛程及对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