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工程学院机关委员会
关于开展“模范党支部”创建培育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为全面提高机关党建水平,高质量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和机关作风建设开展实际,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模范党支部”创建培育工作,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培育目标
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推动机关各部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党建质量整体提升,努力创建让学校党委放心、让师生满意的“五型”机关,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创建培育时间
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
三、创建培育类型
1.理论学习模范党支部。坚持不懈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加强党性教育。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走在前、做表率。
2.自身建设模范党支部。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方面走在前、做表率。
3.服务师生模范党支部。密切联系师生、回应师生诉求、维护师生权益,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确保服务精准高效,在提升党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等方面走在前、做表率。
4.改革创新模范党支部。树立创新思维、增强创新意识、搭建创新平台、转化创新成果,探索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经验做法,在提高党员服务社会能力、打开党建工作新局面方面走在前、做表率。
四、组织实施
(一)创建申报
1.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在梳理党建工作基础、有效做法、特色经验等方面的基础上,从以上四个类型中选择一个类型申报,统筹谋划创建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于11月29日前将申报书(附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给机关党委,电子邮箱jgdw@ccit.edu.cn。
2.机关党委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每个类型评选一个模范党支部。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目标明确、举措有力的党支部,确定为模范党支部,并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对于通过评审,但尚未达到模范党支部标准的,进行重点培育,并给予1000元经费支持。
经费拟定从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经费支出。对于建设过程中的项目支出,实报实销。本着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依据《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要求,于项目结项验收前全部完成报销程序。
(二)创建管理
1.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通过项目跟踪、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定期调度、加强指导督促,动态掌握创建培育工作情况。
2.通过召开交流会、宣传报道等方式,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成果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创建验收
1.2025年年底开展创建培育验收工作,通过验收的支部,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暂缓通过的,适当延长创建培育周期,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2.创建培育工作结果将作为党支部、党员参与党内评优评先和开展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把创建培育工作与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认真谋划,明确责任人,精心组织申报创建培育工作。
2.深化长效机制。各支部要以此次创建培育工作为契机,探索机关各部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先进经验,补齐短板、做强长板,把优点做成亮点,把亮点做成特色,持续巩固创建培育成果,为凝练党建工作品牌打下坚实基础。
3.加强宣传推广。各支部要坚持边培育、边创建、边推广,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创建经验做法,借助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展示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带动机关各部门党建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模范党支部”创建培育申报书
中共长春工程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