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长春工程学院“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机关妇委会对申报对象资格审查无异议,机关党委召开评审推荐会议,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参评学校“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推荐参评学校“三八红旗手”(按姓氏笔画为序)
朱美花、李冰、季峰、赵静
二、推荐参评学校“三八红旗集体”
财务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推荐参评学校“先进妇委会”
机关妇委会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如有异议可书面向机关党委反映,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和电话,以便联系。
联系人:张子婵
电话:80578131
长春工程学院机关党委
机关工会、妇委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