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当前位置: 首页>>组织机构>>正文
组织机构

机关党委岗位职责

2024年06月24日 08:40  点击:[]

长春工程学院机关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机关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政治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机关党员和教职工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各项防范制度和措施,认真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3.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机关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4.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

5.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执委会、党小组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

6.配合学校党校、党委组织部做好机关党员干部、党务工作者、群团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

7.配合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做好机关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考核、考察工作,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负责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指导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审批机关新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9.负责对机关群团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支持机关群团组织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机关工作氛围。

10.负责机关党内信息统计、党费的收缴和使用工作

11.负责机关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2.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